close


誘使女孩把幸福搞砸的謊言
*為證明對男朋友的愛,所以必須獻身。
*我的男朋友無法控制性衝動,唯一能滿足他的就是獻身給他。
*女性就是為滿足男性的性需要所造的,所以,只要我願意,其實沒什麼不可以。
*我把自己獻給男朋友,他跟我的關係會更密切,因為我們的性關係會加強他對我的承諾,他一定會因此而全心全意待我。
*我的男朋友不需要對我證明他的愛,我信得過他。
*只要我們不要有孩子也不虧待彼此,發生性關係也不至於要承擔什麼後果。
*我不需要父親的保護,我可以自己照顧自己。
*我可以判斷男朋友是不是真心的。
*如果我太刁難我的男朋友,他一定會離我而去,那會很糟糕。
*我可以把我的男朋友(或丈夫)改變成我想要的樣子。
*只要有信心,不管我做什麼,事情都會迎刃而解。
*如果男人信不過的話,那麼上帝也信不過。

 

誘使男孩把幸福搞砸的謊言
*如果我沒辦法把她騙上床,我就不像個男人,一定會被朋友取笑。
*如果,她愛我也信任我,她應該跟我上床,證明她的愛。
*只要沒有明顯的傷害發生,性關係沒什麼不可以。
*我一興奮起來就無法控制自己(除非她的父母突然出現)。
*我不需要人管,我可以自己來。
*她只不過在玩矜持的把戲,只要我讓她相信我愛她,我一定能把她弄到手。
*只要告訴她,我愛她也會娶她,就一切OK。
*結婚前的風流韻事,對我日後是有幫助的。
*跟她發生關係後,我就會證明我的愛給她看(或娶她)。
*只要能從她身上滿足性需要,我願意聽她差遣,這是值得的。
*她應該相信我的承諾,而不是我的行為。
*上帝是遙不可及的,我不至於需要為這件事面對懲罰。

 

男女共同相信的謊言
*男女都需要互相證明彼此的愛。
*性是男女雙方共同需求,用來證明愛。
*婚約外的性關係會增加女孩的安全感。
*婚約外的性關係會增加男孩的滿足感。
*罪惡感只不過是心理作用,不是真的,是態度引起的。
*性方面的不道德,不至於害死人或毀掉雙方關係。
*好的女人總有辦法改變男人。
*性就是愛的證明。
*對、 錯都是人訂的規則。事實上,罪的定義會隨著時間、 地點和社會情況不同而改觀。
*最重要的事莫過於受到朋友認同。
*男孩行為的標準和保護女孩的方法都不重要,我們可以「邊做邊彌補」。
*未來遙不可及,也不值得擔心,及時行樂有何不可呢?

-取自<青春的心事>(天恩出版社)

 

.

 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戀愛 男女交往
    全站熱搜

    ezorog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