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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帝已賦予母腹中的胚胎有生命、靈魂,不論人說他還只是團肉,又或女性主義者宣稱女人有身體自主權,可以決定要不要生下孩子,上帝看墮胎為流無辜人的血。墮胎的女人無可避免會承受某些後果,因為她確實犯了罪-殺了未成形的人,如受邪靈攪擾(不是嬰靈,孩子的靈仍歸於賜靈的上帝)--因為罪會造成生命的破口、靈裡感受到罪惡感與羞恥感、失落感與孤獨感、失去感覺的能力、石心, 而且對後來生的孩子的影響是會有死亡的靈的綑綁(當一個子宮裡發生墮胎的事,就如同發生過自殺、兇殺案的凶宅會鬧鬼一樣,死亡的靈就會在那個子宮中有權勢而影響到以後所懷的胎兒).....。並且人都不免要在生命的終局受審判,且是用上帝的標準。 在生理上,墮胎也有它的風險。可能出現的立即併發症有發炎、出血、子宮破裂、血凝塊、休克,甚至死亡。墮胎之後的可能併發症會和已受損的子宮頸、子宮內膜和輸卵管有關。這些情況都會導致不孕,加增早產情況,並帶來未來在生產上的問題。

曾經墮過胎的人,請來尋求耶穌的赦免(基督教),讓自己能從過去的過犯中得自由,有重新的開始。被強暴而懷孕、在艱難的處境中的女孩,也請來尋求耶穌,求祂賜下真實的安慰與力量。 

 

 

「我的肺腑是祢所造的;我在母腹中,祢已覆庇我。我要稱謝祢,因我受造,奇妙可畏;祢的作為奇妙,這是我心深知道的。我在暗中受造,在地的深處被聯絡;那時,我的形體並不向祢隱藏。 我未成形的體質,祢的眼早已看見了;祢所定的日子,我尚未度一日(或譯:我被造的肢體尚未有其一),祢都寫在祢的冊上了。  聖經 詩篇13-16節」

 

支持的資源:

臺灣生命之光協會

http://www.lightoflife.org.tw/index.htm

 

更多探討~

幸福來敲門-未婚懷孕,拿掉就好?

http://youtu.be/8XFVPILylD8

殘蝕的理性 以置於子宮內的微攝影機,記錄了一個五個月大胎兒在母體內的短暫生命,赤裸地呈現了晚期墮胎的實況(此片有血淋淋的墮胎畫面)。 - 輔仁大學神學院生命倫理中心發行

http://youtu.be/NEkXCnYBYbs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[基督教信仰]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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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zorog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